第二条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宗旨是: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职称改革的创新思路、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被评审人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确定是否具有相应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倾向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的评价;鼓励人才竞争和人才交流,做到人尽其才,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其中,高级工程师为高级职称,工程师为中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为初级职称;考虑到工程/企业管理在本行业占有较高的比例,本办法同时适用于渔船渔机渔具行业的工程/企业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包括高级管理师、管理师、助理管理师。其中,高级管理师为高级职业资格,管理师为中级职业资格,助理管理师为初级职业资格;以上工程/企业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在申报条件、资格标准和评定上等同,并获工程/企业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视同为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本办法所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资格标准,是按照职称改革的创新思路、原则,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在参考国家和相关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基础上结合渔船渔机渔具行业的实际制定出《渔船渔机渔具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1)。经协会评审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国内渔船渔机渔具行业领域均有效。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条件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各种结业证、专业证书、岗位合格证书不得作为学历依据。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可以破格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必须具备《渔船渔机渔具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第五条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并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学历要求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如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划分,可参照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的分类划分,也可以为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
(四)在职继续教育取得学历(学位)两年后,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予以认可。
第六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见附件2)
(一)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或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工程类专业修满毕业,在服务单位实习一年期满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申请人应具备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工程类专业修满毕业,已获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四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2)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相关工程类专业修满毕业,已获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两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相关工程类专业修满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在服务单位实习一年期满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4)具备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修满毕业 并获得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者。
(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学专科相关工程类专业修满毕业,已获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五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相关工程类专业修满毕业,已获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累计年限满四年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3)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修满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满两年,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两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4)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博士研究生修满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者;
(5)工程/企业管理系列管理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放宽:年满40岁或以上,为所在企业管理的骨干人物,并为本行业作出贡献的可以等同具备管理师资历条件,并学历须为中专或以上。
(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已获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五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认定合格;
(2)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修满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已获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 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 限满4 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认定合格;
(3)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博士研究生修满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已获得专业工程师职务满2 年以上,期间始终从 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2 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者。
(4)工程/企业管理系列高级管理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放宽:年满50岁或以上,为所在企业管理的领军人物,并为本行业作出较大贡献的可以等同具备高级管理师资历条件,并学历须为大专或以上。
第七条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7)。
第八条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职称的资历,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1)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视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国家二级(技师):视同具备工程师职称;
(3)国家三级(高级工):视同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
(4)国家四级(中级工):视同具备技术员职称。
第三章 委托评审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 提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的渔船渔机渔具行业企业为委托方,中国渔船渔机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受托方,双方签订委托评审合同。委托评审合同的内容包括:评审的对象与评审的要求,评审的程序、标准与方法,评审费用与支付,任职资格证书的颁发,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保密,其他必要的内容。协会不接受申报个人的委托。
第九条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提出被评审的申报人名单和评审的职称。
(二)确认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结果,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写明。
(三)提供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准确、真实。破格晋升的,应提供符合“评审办法”规定和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支付评审费用。
第十条 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协会接受委托后,按本办法的规定组成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活动,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客观、公平、公正。
(三)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四)给委托方提供评审结果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给取得任职资格的申报人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六)收取评审费用。
第十一条 评审费用
(一)委托方应向协会支付评审费用。
(二)评审费用的收取贯彻公益、有偿和合理的原则,由直接费用和劳务费组成。直接费用包括协会的组织管理费、评审专家的交通费、餐费、会场租赁费。劳务费根据申报的人数、申报的级别、评审专家的构成和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掌握的标准是,评审高级职称的3000元/申报人;评审中级职称的2000元/申报人;评审初级职称的1000元/申报人。
(三)评审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写入委托合同,合同生效后立即支付。
第四章 申报、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报送的材料要以事实为依据,内容要完整,层次要分明,字迹要清楚,向评委会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未作特殊说明的,纸张一律为A4)。
(一)申报人填报下列资料(除基本情况表按要求外,其他所有资料均需一式二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申表(见附件6,附表二);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6,附表三);
3.基本情况表(见附件6,附表四);
4.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5.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学习证明的复印件;
6.现有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8.任现职期间技术工作总结及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初职不少于2000字,中职不少于3000字,高职不少于5000字)(见附件8);
9.任现职期间发表的或内部交流的学术论文和技术报告复印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或论文集上收录的应有该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复印件。曾获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的应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学术着作、译着的封面、目录复印件。合着、合译的,提供本人承担内容和字数的证明材料;
11.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曾荣获发明奖、技术进步奖、专利的应附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其他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应附奖状复印件;
12.本单位出具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见附件9);
13.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3张(贴在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上);
14.其他说明本人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材料;
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清单(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16.尚无技术职称的拟申请初级职称的还需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见附表7,附表一)。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完整准确,真实可靠,书写清晰,并以A4纸装订成册。
(二)申报人单位填报下列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分系列、专业分类表》(见附件6,附表一)。
2.申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完整、真实、准确,提出审核和推荐意见,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 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向委托方提出补充和修正意见。
第十四条 协会组织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专家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 对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人,通过评审后由协会发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协会向委托方提交评审结果,退还一套申报材料,另一套由协会存档。
第五章 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十七条 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是协会联盟组织的评议、审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委员/专家组织。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立办事处负责日常工作。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协会秘书长提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委员/专家按申报的人数和申报人的专业在协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遴选。
高一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评定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十八条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9~11人组成,委员均具有正高、副高职技术职称。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7~9人组成,委员应具有本系列中级以上职务,其中高级职称的评委不少于三分之二。
初级职称评审由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并评审。
第十九条 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一)主持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议,在确认申报人的学历、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实际情况,不作统一要求)等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对申报人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论着、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等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获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赞成票的,结论有效。
(二)保守申报人个人信息和评审工作的秘密。
第二十条 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坚持申报资格和任职标准,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按照本协会《渔船渔机渔具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在评审评委/专家本人及其亲属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该评委/专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二十三条 评委会在评审时,应认真学习国家和协会的有关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独立行使职权,在评审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违反纪律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已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协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
(一)材料严重失实,影响对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评委会或个别成员违反评审纪律,严重影响评审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坚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的原则,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职数,自主决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并鼓励聘任与待遇挂钩。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属协会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附件
1. 渔船渔机渔具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办法(试行)(含附件一: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2. 渔船渔机渔具行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4.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5.档案袋封面;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类表格(附表一/二/三/四)和填报说明;
7.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表一/二/三/四)和填表说明;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
2019年3月13日修订
为科学客观地衡量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水平,规范专业技术职 务的任职资格评审,促进渔船渔机渔具行业技术发展、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现参考《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任职条件的规定》(船工人〔2009〕536号)和有关省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内从事渔船、渔机、渔具工程设计(研究)、建造、监理(监造)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渔船、渔机、渔具工程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各种结业证、专业证书、岗位合格证书不得作为学历依据。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可以破格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必须具备本办法第五点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并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学历要求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如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划分,可参照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中有关学科和专业的分类划分,也可以为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
(四)在职继续教育取得学历(学位)两年后,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予以认可。
三、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具体规定是:大专及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师”级;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师”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务。上述各类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与有关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方可认定。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9号文)第四条第十五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规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考试不作为职称评审必考的条件。
五、破格申请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对于少数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着、贡献突出,但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人员,在任期考核优秀,并具备以下破格条件时,可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的重点是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条件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二个:
1、国家三等及以上、省部级二等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及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的获奖人或在获奖项目中承担主要任务、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奖者。
2、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总结报告。
3、正式出版过专着或译着。
4、直接主持过经济效益显着的大、中型项目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5、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 25 年以上且大专毕业,并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条件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个:
1、省部级奖或市三等及以上获奖者;或在获奖项目中承担主要任务,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做出突出贡献者。
2、本单位级一等奖二项或二等奖三项科技进步奖者。
3、直接主持省、部委下达的项目、重点工程或市级重点项目,取得显着的技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省、部级的专业学术会议或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在专业学术会议或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过两篇及以上有价值的论文者。
5、正式出版过专着或译着或编写过相当中专以上的教材。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及以上且为中专毕业者,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资历和学历原则上只能破格一项,以学历破格申请,只允许降一个学历层次;以资历破格申请,任职年限不得少于三年;不允许越级破格申请。
六、职称与职业资格的资历衔接问题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职称的资历,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1)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视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国家二级(技师):视同具备工程师职称;
(3)国家三级(高级工):视同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
(4)国家四级(中级工):视同具备技术员职称。
七、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由专业技术岗位调到非专业技术岗位,后又回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按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年限分段计算后累加。
(二)申报人员的资历年限(包括从事专业技术年限),计算至参加职称评审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
八、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范围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只限于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有关文件经正式批准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和返聘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九、关于“转系列”评审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工作岗位没有改变的,不允许“转系列”评审。确因岗位变动、工作内容发生变化需要“转系列”评审的,须按程序申报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岗位变动在一年以上。
(二)平靠到工程序列的,必须具有理工科或相近专业学科学历。
(三)“转系列”必须经相应系列、相应级别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四)申报人应通过所在企业申报,并由企业负责其资历,学历等的初步审查。
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发放凡通过协会组织评审或协会委托评审取得任职资格人员,由协会及委托评审单位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十一、本规定的制订和解释权
本规定由协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协会理事会通过的《渔船渔机渔具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精神起草,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
2018年7月10日修订
附件一:
一、专业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二、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三、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四、担任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或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在服务单位实习一年期满,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
五、担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之一的条件:
1、具备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已获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四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
2、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已获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两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在服务单位实习一年期满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由协会审核认定;
4、具备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
六、担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3、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之一的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已获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五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相关工程类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已获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累计年限满四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
(3)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两年,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两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
(4)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左右,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两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由学会审核认定;
4、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
七、担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着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着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着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3、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之一的条件:
(1)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已获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五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认定合格,可申报评审;
(2)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已获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四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认定合格,可申报评审;
(3)全日制大学相关工程类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已获得专业工程师职务满二年以上,期间始终从事与所申请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岗位技术工作(或累计年限满二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认定合格,可申报评审。
附件2
渔船渔机渔具行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一览表
序号 |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 |
现从事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最低年限 |
||||
博士 |
硕士/ 双学士 |
本科 |
大专 |
中专 |
|||
1 |
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
高级工程师 |
5 |
5 |
5 |
—— |
—— |
2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2 |
4 |
5 |
—— |
—— |
3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本科、大专适用) |
获得 学位 |
2 |
4 |
5 |
—— |
4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员 (大专、中专适用) |
—— |
获得 学位 |
1 |
2 |
4 |
5 |
技术员 |
—— |
—— |
—— |
—— |
1 |
1 |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姓名 |
|
单位/部门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申请评审任职资格 |
|
|
毕业院校 |
|
联系电话 |
|
|
申报材料目录 |
份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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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荐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分系列、专业分类表(附表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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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附表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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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表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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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本情况表(附表四) |
18 |
其中:16份单独放, 2份装订在合订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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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表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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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
2 |
申报高级不少于5000字,中级不少于3000字,初级不少于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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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身份证影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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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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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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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如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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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着作、论文、译文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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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专利证书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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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获奖/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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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证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 ; 日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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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人专业技术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等,必须准确、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资格。
二、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或打印;上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副本。
三、使用统一印制的评审、考核表格,申报材料及复印材料必须清晰、整洁、真实、准确,需单位审核盖章,影印件应由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原件逐一核对后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由审核人签字。
四、职称材料档案袋应统一使用人事档案袋,要求牢固、结实、有线绳可系。
五、职称申报材料应一次性完整报送,不受理事后补报、添加、抽取等请求。
六、申报材料应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参评论文和典型工程案例应分别单独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评审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工整、清晰,在规定位置贴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申报初级职称人员还应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
申请人应在该表后附“本人技术履历”对本人所参与的工程项目概况、在工程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所做的具体技术工作加以说明,其顺序应与主表一致、内容真实可信、繁简得当。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考核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工整、清晰,表中“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登记”、“其它考核登记”、“考核鉴定”栏目应由所在单位填报。
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身份证影印件
应复印清晰,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影印件应复印清晰,应按学历高低顺序依次排列。
凡以后取得学历申报的人员,所申报的专业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对口,其累计任职时间须自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其所得的证书应为国家教育部所承认的学历证书,并须同时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影印件应复印清晰、国家规定考评结合专业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6、着作及论文
申报人的着作和论文要求在现技术岗位期间发表,内容应与现岗位所从事专业及申报系列一致或密切相关,以正式出版发行为准,各类用稿证明无效。提交论文或着作时,须提供发表的期刊名、期刊号、目录(用记号笔标出)、交流或入选的证书及本人撰写的内容复印件(录用通知证明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装订顺序应与“评审表”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
7、科技成果授奖证明的复印件,对集体项目,应由本人所承担的任务以及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并与“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的顺序装订。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需要提交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专业技术总结,字数一般初职不少于2000字,中职不少于3000字,高职不少于5000字。
9、专利证书
影印件应复印清晰,并与“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的顺序装订。
附件5
档案袋封面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单 位: ,
姓 名: ,
现 任 专 业 技术职务/专业: ,
申 评 级 别: ,
申 评 专 业: ,
|
注:填写要求:用A4纸打印后黏贴于档案袋正面(标题小2号,其余4号字),单位盖章。
附件6
(附表一)
推荐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分系列、专业分类表
专业: 推荐申评级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月 |
申评级别 |
参评学历 |
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
初次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
原任职资格及获得时间 |
现岗位 职务 |
累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外语考试成绩 (如有) |
现从事 工作专业 |
单位 总排队名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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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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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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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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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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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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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考核意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签章) |
主要行政领导讨论意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签章) |
注:1.单位考核排队名次:指单位对申请人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所做的现任职阶段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职业品德和工作表现考核的合计总分,按分数高低排序名次。
2.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讨论同意后签发,并加盖单位和人事部门公章后同时上报纸质签发原件和电子版。
附件6
(附表二)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 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基本情况、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二)、着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等页由被评审者填写。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评审审批意见等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或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该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姓 名 |
现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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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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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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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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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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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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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
毕(肄、 结)业时间 |
学校 |
专业 |
学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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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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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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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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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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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
|
||||||||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
|
||||||||
懂何种外语,达到 何种程度 |
|
||||||||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止时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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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
单 位 |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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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
|
|
|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
|
|
|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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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着、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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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 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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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情
况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单位推荐意见
基层单位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呈报单位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评审审批意见
专 家 评 议 组 或 同 行 专 家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评 审 组 织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决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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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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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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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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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或 职 改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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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附表三)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单 位:
姓 名: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使用。工作失误、考核测验和考核签定栏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其它由被考核人填写。填写内容应是任现职以来的情况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或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个人述职应主要概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成绩、问题、建议、体会等。
4、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或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姓 名 |
现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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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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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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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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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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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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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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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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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肄、 结)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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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或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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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聘任何专业技术职务及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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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其他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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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入何党派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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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学习情况登记
起止时间 |
主办单位 |
学习内容及时间 |
成绩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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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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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登记
起止时间 |
项目、课题、成果、教学等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 |
完成情况(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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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 着、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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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登记
时间 |
情况概述 |
损失或影响程度 |
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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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考核测验登记
日 期 |
内容提要 |
成 绩 |
考核机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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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鉴定
单 位 考 核 意 见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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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行政领导: 年 月 日 |
附件6
(附表四)
基本情况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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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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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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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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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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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资格及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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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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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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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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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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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摘 要 |
一、基本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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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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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文、专利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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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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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排序(名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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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A4纸打印。
填表说明
1、基本经历
简要介绍本人的专业技术经历,所承担的主要技术职务。
2、主要工作业绩
按照项目或时间介绍主要的业绩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要体现申报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和角色。
3、论文、专利及获奖情况
(1)本人的着作和论文情况,要求注明所发表的期刊名、期刊号等,同时要体现是独着、还是合着。如为合着,要说明是第几作者。
(2)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的获奖情况,要求注明获奖项目、名称、等级及个人排名。
附件7
(附表一)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
单 位:
姓 名:
拟聘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使用。基本情况、见习工作情况、见习工作小结页由本人填写,单位考核意见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可。
2、本表可用钢笔或签字笔或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附表二)
基本情况
姓
名 |
现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相
片 |
|||
曾用名 |
|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
出生地 |
|
政治面貌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体状况 |
|
|||||||
最高学历 |
毕(肄、 结)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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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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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程度 |
|
参加学术 团体及社会 兼职情况 |
|
|||||||
主要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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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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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见习期工作情况
起止时间 |
工作部门及岗位 |
主要工作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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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及 奖 惩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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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见习期工作小结
单位考核意见
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 |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 |
技术负责人: (公章) 人事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单位聘任意见 |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职 称 评 审 单 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总 结
单 位: |
|
|
|
姓 名: |
|
|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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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任职资格: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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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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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个人情况简要介绍
本人姓名:XXX,性别:X,年龄:XX岁,籍贯XX。毕业时间:XXXX年XX月,毕业学校:XXXX,专业:XX。 毕业后工作经历,在本企业的工作时间,从事船舶设计或建造或管理的岗位工作时间,船舶设计或建造或管理工作经验年限。
思想政治情况简介:专业技术任职情况简介,何时任实习生,何时任助工,何时任工程师等。
(以上内容约300字)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任职以来参与的主要项目情况汇总
①时间 项目,项目中任职及承担工作简介;
②
③......
(2)参与主要项目情况总结
在承担主要项目总结中,要反映出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所起作用,解决了什么问题,以及解决手段,取得了哪些经验成果,以及获得的奖励情况。
(3)发表论文或者专题报告情况
论文发表时间,论文名称,期刊名称,期次,第几作者。摘要简介。
3、结束语(自我评价)。
附件9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
何年何月何校 何专业毕业 |
|
工作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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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现任职 资格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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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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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岗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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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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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 申报 理由 |
(注明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那几条)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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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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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主管 领导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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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 人事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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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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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关证明材料随《审批表》一同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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