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用于渔业捕捞作业船舶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进行了新的规范。
《办法》所指渔船领域补助资金主要涉及范围包括渔民减船转产过程中的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改造及投放、减船废料无害化处理和渔具集中销毁等,标准化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人工鱼礁建设、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以及支持渔业发展的其他重点方面。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的重点是老旧和木质渔船,不符合国家渔船检验标准且安全和防污染性能较差的渔船,以及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性大的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作业类型的渔船。
用于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鼓励地方财政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的补助期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渔船报废拆解的补助资金数量,根据船型大小和结构分级分档计算,并实行上限控制,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每档渔船平均造价的30%且不超过分档定额补助上限。其中,更新改造成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作业类型的渔船不享受补助。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从前的《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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